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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就《建筑法》修订提案召开座谈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28  浏览次数:373
核心提示:经过十多年的深化改革,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作为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建筑业为此做出了卓越的贡献。颁布实施于1998
          经过十多年的深化改革,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作为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建筑业为此做出了卓越的贡献。颁布实施于1998年的现行《建筑法》也在规范建筑领域各主体行为,为建立和培育良好的建筑市场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随着国家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和新的发展目标和经济转型升级战略部署的提出,修订现行《建筑法》已成为完善建筑市场建设的迫切要求。
顺应广东建筑行业各方对加强建筑市场法规建设的强烈要求,省内部分全国人大代表拟向全国人大提出修订《建筑法》的提案。
    2013年2月5日上午,全国人大代表陈舒等五位代表与我省部分建筑企业、行业协会的相关领导就《建筑法》修订提案问题举行了座谈。参加座谈会的有省建筑业协会梁剑明秘书长和李毅勇主任、省监理协会朱本祥秘书长及部分企业领导等。
    协会根据工作要求,召集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工业设备安装公司、广州市市政集团有限公司、广东梁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五家企业代表参加座谈会,与会企业代表根据人大代表提出的修订提纲,围绕着《建筑法》的执行情况和存在问题,尤其是应涵盖的范畴、各市场主体及其法律地位、建筑市场运行各主要环节的基本行为准则和需要增加及补充配套的相应制度建设等问题,发表了各自的看法和意见。
    历时两个半小时的座谈会气氛热烈,发言踊跃。人大代表陈舒女士十分感谢与会各方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表示一定尽最大的努力推动和促成《建筑法》的修订工作,为建筑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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